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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残政策解读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23-5-16 20:43
标题: 惠残政策解读
持证残疾人朋友关注度比较高的六类惠残政策。


★ 重度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文登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低保、集中和分散供养、缴纳职工医保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缴费档次予以全额补贴。今年,按每人450元进行补贴,预计共补贴约4500人。


办理流程:实行“先交后补”的方式予以补贴。由残疾人或亲属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人本人农商行银行卡和缴费证明,经与区医保局数据比对后,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贴。选择高缴费档次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当年**缴费档次给予补贴。   


承办部门:镇街残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区残联教育就业科 0631-6083031


★ 辅助器具精准适配

救助对象:具有文登区户籍的0-17岁儿童、一二级各类持证残疾人(智力、精神除外)、享受低保或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户的持证残疾人(智力、精神除外)。


救助标准:根据政策,经评估符合辅助器具适配条件,适配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视力残疾可适配盲杖、助视器、听书机等;听力残疾可适配助听器、闪光门铃等;肢体残疾可适配轮椅、坐便、防褥疮床垫、双拐、洗浴椅、护理床、假肢等,各类辅具共95种)。


申请方式:


**种方式是镇街申请: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威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镇街残联初审、录入山东省残疾人工作平台,区残联审核通过后转介至定点辅具适配机构评估发放。


第二种方式是自行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可自行登陆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注册并登陆,填写基本信息及需求,提交由区残联审核后,转介至定点辅具适配机构评估发放。


承办部门:镇街残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区残联康复服务科 0631-6083037


★ 残疾人“两项补贴”

“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享受**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低保残疾人每人每月201元,三级、四级低保残疾人每人每月15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81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51元。


申请流程:“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农商行银行卡向户口所在地镇街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两项补贴”审批表,镇街负责审核并录入系统,区民政局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


★ 困难重度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实施对象:具有文登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住在经济保障房、商品房、自有房或直系亲属家中的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户残疾人和确实有改造需求的其他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



项目内容: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解决残疾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的问题。具体的改造项目包括:拐、太阳能、低位灶台、轮椅、扶手、坐便椅、坡道、护理床等。


实施流程:


残疾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登记表,并按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申请;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村(社区)代为申请。


区残联按照申请,组织入户评估,落实无障碍改造需求。


按照残疾人的需求,实施无障碍改造,改造完成后,组织验收。


承办部门:镇街残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区残联维权部  0631-6083030


★ 0-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救助对象:持有残疾人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具有文登区户籍;②监护人持有文登区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③监护人持有文登区居住证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④监护人持有文登区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


救助标准:在机构内接受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最高年补助训练费1.8万元,同时对0-12岁残疾儿童提供送训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个月。


申请方式及流程:


残疾儿童监护人申请康复救助前自主选择与残疾类别相符的定点康复机构,取得定点康复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后,残疾儿童监护人(委托他人、社会组织)按照流程向残疾儿童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居住证发放地)提出申请。区残联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监护人,为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救助卡》,及时做好机构内康复训练安置工作。每年康复周期结束,档案审核合格后,根据政策拨付救助补贴。


承办部门:镇街残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区残联康复服务科 0631-6083037


★ 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训练

救助对象:救助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文登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且诊断明确、有康复潜力、有康复意愿、家庭成员配合的重度肢体残疾人;②因脑外伤、心脑血管等疾病而引发的偏瘫、脑瘫、截瘫及脊髓损伤等肢体功能障碍者,需持有医院诊断书。


申请流程: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提出申请,经区镇残联审核,转至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后再入户开展康复训练服务。


项目内容:项目受助人享受每周1 次、每次不少于40分钟、连续3个月不少于12次的康复服务。


承办部门:镇街残联、金山综合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区残联康复服务科 0631-608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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