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信息港

查看: 199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民生] 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下月起执行

[复制链接]
文登信息港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文登信息港  发表于 2023-8-8 17:17:41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完善后的分时电价政策将自9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为,在居民家庭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农村社区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和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2023年9—11月充电桩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深谷时段11:00—14: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10:00—11:00、14:00—15:00,尖峰时段17:00—19:00,高峰时段16:00—17:00、19:00—21:00,其余为平时段。2023年12月时段划分为,深谷时段12:00—14: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10:00—12:00、14:00—16:00,尖峰时段16:00—19:00,高峰时段19:00—22:00,其余为平时段。自2024年1月1日起,除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外,其他峰谷各时段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确定。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标准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高峰时段提高0.03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低谷时段电价为0.385元、尖峰时段电价为0.888元、高峰时段为0.585元、平时段电价为0.555元。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申请,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自申请次月起执行,并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作调整。没有申请的仍按原电价执行。居民可结合自身用电习惯自愿选择是否执行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实施后,充电桩个人用户如果选择深谷充电,电费将较不执行分时电价和执行原分时电价显著降低,并将对电力供需、新能源消纳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威海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鲁公网安备 3710040200040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