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3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威海市文登区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威海市文登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管理办法》《威海市文登区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办法》3个文件修订情况。区社会信用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2019年12月我区印发《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农村居民信用积分评价办法》以来,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不断推进信用理念、信用手段与基层治理各领域环节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文登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了信用力量。
此次修订的3个文件,是我区根据三年工作实践,针对运行中发现的部分问题,充分结合上级现行政策进行修改。
与2019年版相比,此次修订幅度较大,更加避免了信用泛化问题。其中,《个人信用评价办法》大幅删减失信指标,修改幅度达80%;《市场信用评价办法》大幅增加守信指标,修改幅度达92%;《农村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了进一步量化,更加便于操作,修改幅度达82%。经过修改,农村居民、市场主体等得分将更加容易。
与重点工作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突出了文登特色。《市场信用评价办法》结合工业振兴,新设定了136条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6条招才引智评价指标、2条社会责任评价指标。《农村信用评价办法》中增设了10条优秀学子评价指标、3条社会乡贤指标,使信用评价更加贴近中心工作,为重点工作落实提供信用保障。
更加突出群众自治,正向激励原则贯彻更加彻底。《农村信用评价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信用+契约化”理念,要求各村居将信用评价办法全面融入村规民约,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变被动管理为自我服务,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办法》中也明确了各村居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置10条加分项和10条减分项。(李敏辉)(文登大众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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