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2023年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乳山市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支持重点镇街区突破发展,拟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到乳山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20名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要求基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优秀人才。根据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满18周岁(2005年5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八)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报考人员需为2021—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且均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入党,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含),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1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院系、学校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0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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